职场小强

自贸区公司注销难于上青天?

Written by 西塞山人

以下是我写给上海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信,信发出2周以后,我的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。我相信我不是第一个(遇到类似问题的),也不会是最后一个。

尊敬的市局领导:

  一家从未开过发票的建立在上海自贸区的公司,从2015年12月底开始着手注销,直到2017年5月26日,还没有注销成功。其间跑外高桥N次(其中跑基隆路9号绝不少于5次)。参见《创业吐槽一箩筐》
  现在我正式投诉基隆路9号的工商部门接待窗口,由于他们的业务不熟练,没有提供正确的指引,导致了我在准备材料时走了弯路,多次无用功的往返。

  中外合资企业的注销,非常复杂,为什么窗口不能向企业提供专门的材料清单以及材料填写模板?
  叫我到网站上去看,去下载,请问这是为纳税人服务的态度吗?纳税人是专业干注销公司的吗?再说,上工商局网站真的能看明白吗?
  专业的人不进行专业的指导,只会产生一个结果,催肥了代办注册注销公司的生意。既然这样,我觉得不如把办事窗口承包给这些代办注册注销公司,我认为他们一定能比原来的窗口人员干得更好。

  我自问还是一个擅长准备材料的人,我亲自注销过三家内资公司。
  我按照窗口提供的材料清单指引,自认为全部准备妥当。而到今天,窗口说我缺少《董事会决议》(仅决定注销公司)。可是在办理期间我多次咨询,直到三个月前的清算组备案,都没有人告诉我缺少《董事会决议》(仅决定注销公司)。
  我准备好的《董事会决议》(已经在清算组备案时存档)同时决定了两件事,注销公司和成立清算组,为什么不能复用?
  请问窗口又是依据哪条法律,规定一个企业做出的《董事会决议》里只能决定一件事?

  综上所述,我提出我的诉求如下:要求窗口接受已经存档的《董事会决议》的复用,帮我尽快办理公司注销。如不能接受,请说明依据的法律法规。谢谢!

  有些话可能刻薄了一点,也请多包涵。

陈逸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