浮生杂记

权利不去争取,就是200元罚单

  上海交通大整治,老婆接连被贴条两次。第一次没啥好说,第二次是停在一条没有禁停标志的弄堂里,一个地锁上面,居然也被贴条。这条弄堂没有名字,警察写了主路东面N米作为违停地点——而车辆实际是停在主路北面。

  我去交警队处理时,对这张通知单表示异议。这时柜台工作人员没有开出裁定书,而是让我另外去填写一张申诉表。我一看这表格,马上明白了,是交警队怕开出裁定书后直接被行政复议,所以搞了这个前置申诉。管他呢,我奋笔疾书:

  • 通知单的违停地点写错,实际停车地点不在那里。
  • 停车地点是个开放小区,有地锁,理应可停。
  • 停车地点无禁停标志,法不禁止皆可为。

  申诉单交掉后第二天,交警打电话给我,说这张单子确实有问题,撤销。